「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」
壹、計畫目標:
一、 本計畫預定至民國105年各縣市社工人員總數再增置1,462人,使公部門之社工人員總數達3,052人,加上委託民間辦理之1,416人,地方社工人員可達應配置員額數4,468人。
二、 公部門社工總人數3,052人,預定於民國114年可將其中1,828人(3/5)予以納入正式編制,另1,224人(2/5)以約聘人員進用。
貳、辦理機關:
一、主辦機關:內政部(社會司、兒童局、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)
二、協辦機關:行政院主計處、行政院人事行政局
三、執行機關: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(以下簡稱地方政府)
參、實施期程:
一、100年起至105年完成充實1,462名社工人員。
二、101年至114年地方政府將須納編1,490名,分14年內逐年納入組織編制。